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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在村委的简单法庭依然庄严肃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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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宋树云)当事人身有残疾出行受限,临朐县人民法院东城法庭让巡回法庭走进乡村,将庭审地点改到村里、开在当事人家门口。记者了解到,因调解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本案将择期宣判。 拉起横幅、放置桌牌,打开庭审设备,办案人员与原被告双方就坐,一个简单的法庭就搭建起来。12月24日,在临朐县龙山高新技术产业园一村庄的村委大院,一场特殊的庭审在这里进行。跟以往不同的是,这里没有摆放法徽等法庭用具,但依然庄严肃穆。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于某是该村村民,2001年该村修理变压器,村委向于某借了几千元。之后村委历经多次换届,加上账目交接不畅等原因,导致这笔钱在村账目上查不到。于某身有残疾,三个子女都在外,这笔钱对其十分重要。可缺少账目,只有于某的收据,村委不敢轻易将钱支付给于某,双方闹得很不愉快。 今年11月,于某向临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临朐县人民法院东城法庭决定12月24日开庭审理此案。 12月24日,我市普降大雪。从法庭前往于某的村庄有十几公里路,都是崎岖的山路,往来不便。考虑到于某的身体状况,出行受限,法官卢峰之将庭审地点改到了于某的村里。 法官们提前抵达村庄,他们借来扫帚,把于某家门前的积雪清理干净,方便于某外出。推开大门的一瞬间,于某的眼眶红了。 庭审中,法官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当事人陈述,各方均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庭审过程庄严肃穆,不过,因调解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卢峰之说,司法为民,只要群众需求,他们就会赶赴现场。临朐县人民法院还为乡镇设置了多处固定的巡回法庭地点,免去群众奔波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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