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T13版:金虎闹春过大年·关注
  上一版 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都市要闻
 
标题导航
日常生活中的几种灾害及其防范措施
一氧化碳中毒的发生及其预防
电动车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常识
2022年01月28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电动车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常识



  电动车燃烧实验证明,一旦电动车燃烧起来,燃烧迅速,热值高,有毒烟气迅速向上蔓延,很快导致整幢楼陷入毒烟密布的状态,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甚至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1、电动车应在建筑外部独立区域(如:车棚或车库)集中停放、充电,该区域与相邻建筑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无法设置独立区域而必须附设在建筑内的,只能设置在建筑首层或地下一层,且必须符合相关消防安全要求。
  3、电动车严禁在住宅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和电梯前等室内停放、充电。
  4、电动车严禁在群租房和人员密集场所内停放、充电。电动车或其电池不得在住宅房屋内和阳台等部位充电。
  5、电动车集中充电区域应设置充电装置。充电装置应具备定时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严禁电动车在室内、在楼道停放和充电。
      青州市应急管理局供稿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 公告热线:0536-819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