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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常方方)近日,潍城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辖区内巡逻,在与一辆黑色轿车“擦肩而过”时,发现该车驾驶员表情异常。经过检查,驾驶员王先生属饮酒驾驶。 潍城交警大队一中队指导员付尧告诉记者,当时他们正在巡逻,偶然看到对向开来的黑色轿车驾驶员表情不太对,便立即进行拦停。驾驶员一下车,民警就闻到了浓烈的酒气,车里还坐着一个孩子。面对询问,驾驶员王先生承认喝酒开车的事实。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王先生体内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王先生表示,他本来找了代驾,但没人接单,便心存侥幸自己开车上路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王先生进行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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