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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当涂县女子阿娟醉酒后被他人送至酒店,酒店在没有对女子进行登记及查验身份的情况下,放任他人将女子抬入房间,最终女子因为酒精中毒身亡。马鞍山这家酒店被女子家人告上法院。近日,马鞍山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酒店构成不作为侵权,赔偿9万余元。 当涂县法院审理认为,管某等6人与受害人阿娟同桌就餐、饮酒,未尽到规劝、提醒、照顾的义务,应承担法律后果。本案中参与饮酒的各被告应共同承担30%责任。法院判决6人承担0.5%至12%的赔偿责任,赔偿4千余元至11万余元不等。 法院认为,酒店在未对受害人阿娟登记、查验身份证件情况下,放任他人将处于无意识状态的阿娟抬入酒店房间,未尽到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属于不作为的侵权行为,应承担10%的赔偿责任。判决当涂县香樟假日酒店赔偿阿娟家人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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