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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宋玉璐)2021年12月23日,我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审议通过了《潍坊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 截至目前,全市建设供水管网6000多公里,城市供水人口近500万,城市自来水基本普及。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供水水质的需求不断提升,已经从“用上水”转变为“用好水”。与此同时,城市供水经营不规范、供水服务标准不统一、供水设施保护不当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为规范供水用水行为,提高供水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办法》主要依据《城市供水条例》等法规制定,同时广泛借鉴了广州、武汉、济南、烟台、东营等地近年来的城市供水管理经验和立法成果。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设施保护与管理、经营与服务、用水与节水、应急管理与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八章,共三十九条,着重规范了统筹供水设施建设,推动实现“一户一表”;强化供水设施保护与管理,界定供水设施管理维护更新责任,划定城市供水设施安全保护范围;打造高标准服务管理体系,明确供水单位义务,推行智慧化管理;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建立水源污染信息报告机制,实施应急接管;规定法律责任,为行政监管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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