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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常方方)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规范交通秩序,奎文交警大队决定对城区部分区域、路段实行交通严管。规定将于3月1日起实施。 奎文交警大队拟设置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区域为:东到北海路(不含)、南到宝通东街(含)、西到白浪河东岸、北至玉清东街(含)。 另外,奎文交警大队拟设置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包括宝通东街以南路段和玉清东街以北路段。 其中,宝通东街以南路段:文化南路(凤凰街至宝通东街)、金山街(潍州路至文化南路)、鑫叶街(文化南路至车站街)、机场路(南苑街至潍胶路)、西河西路、鸢飞路(宝通东街至金山街)、蓝翔街(潍州路至机场路)、凤凰街(潍州路至虞河桥)。 玉清东街以北路段:乐川东街(白浪河东岸至虞河路)、玄武东街(白浪河东岸至虞河路)、虞河路(玉清东街至济青高速桥)、鸢飞路(玉清东街至玄武东街)、潍州路(玉清东街至玄武东街)、四平路(玉清东街至玄武东街)。 严管范围为机动车违法停车、逆向停车、占用人行横道停车、未在停车泊位内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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