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人才安居工程进行调整和补充,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
项目选址原则上满足15分钟便民生活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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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金凤 井峥)为推动人才安居工作落实落地,更好为人才来潍就业创业提供安居保障,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在充分调研评估的基础上,4月1日,我市发布《〈潍坊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补充规定》,对我市人才安居工程进行调整和补充,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调整市级人才住房租赁保障范围。保障范围除原有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外,还将原有的市属及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双一流”本科毕业生调整为普通本科以上毕业生。人才来潍就业时间、住房情况等有关要求,仍按《潍坊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落实人才住房收费优惠政策。博士研究生首个租期免租金,其他类别人才的租金标准按同地段相近品质房屋市场租金的30%确定;第二、三个租期的租金标准,均按同地段相近品质房屋市场租金的50%、70%确定。利用存量非居住房屋作为人才住房并取得保障性住房项目认定书的,水费、电费执行居民用水用电价格,物业服务费不得高于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 延长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来潍就业创业、符合人才安居工程保障范围的各类人才,在潍购买首套住房的,申请人才购房补贴的截止日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提升人才住房居住品质。我市坚持以人才需求为导向,统筹考虑各类人才数量、类型、区域分布以及产业布局状况,合理布局人才住房项目和确定户型面积,项目选址原则上应满足15分钟便民生活圈要求,建有完善的公共基础和服务配套设施,切实提高人才生活便利度和舒适度。 提高人才住房租赁分配效率。为优化人才住房分配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我市推行“全程网办”,实行“随申请、随审核、随配租”,1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审查合格后直接进行房源配租,最大限度缩短申请入住时间,及时满足人才住房需求。 同时,我市强化人才安居政策宣传,注重对“用人大户”定向宣传培训,把政策解释到位,让程序公开透明,真正使惠才政策落地落实。 各类人才申请市级人才住房,需由个人通过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jsj.weifang.gov.cn/)首页的潍坊市人才住房信息系统提报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网上初审并提交。需提前准备的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学历学位证明、入职证明或录用证明、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具体操作办法见潍坊市人才住房信息系统首页右上角《系统使用说明书》。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申请市级人才住房的咨询电话:8096962、809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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