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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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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常方方 通讯员 安兆宝 青州的陈某骑摩托车与张某驾驶的轿车相撞,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张某负事故全责。后来,陈某在昏迷中去世,而张某却迟迟未作出赔偿。其间,执行干警不断协调,这起案件终于得到圆满妥善的解决。近日,张某将赔偿款全部缴入法院账户,陈某家人也终于拿到了赔偿款。 2019年10月的一天,陈某骑摩托车过路时,与张某驾驶的轿车相撞,致使陈某受伤昏迷,被送往医院救治。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次年陈某出院,但仍处于昏迷状态。后因赔偿协商不成,陈某家人诉至法院。诉讼期间,保险公司主动理赔,后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理赔后,当时还需张某赔偿陈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100余万元。 法院作出判决后,张某却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陈某家人申请了强制执行。经财产查控,执行干警仅查到张某名下有一处房产,但房产位于老旧小区,而且还有近20万元的房贷未还,剩余价值远不够赔款数额。 在此情况下,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协商,希望能达成一致可行的解决方案。然而,双方在协商时争议极大,几次发生争吵,未有结果。后来,陈某在昏迷中去世,陈某家人的心情跌落至冰点。 为妥善处理这起案件,尽最大可能地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对双方的情况和想法进行了深入了解。了解中得知,双方家庭条件都不算好,都有各自的困难和苦楚。张某的房产已被查封,依法可以启动司法网拍程序。但凭以往拍卖记录,房产成交价最多在50万元左右,再扣除未还的房贷、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及被执行人的租房费用,最后,陈某家人有可能只拿到10万元左右的执行款。没有了房子,张某的家庭可能因此破裂,而陈某家人实现权益或将遥遥无期。 面对这些复杂的情形,执行干警决定努力促成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和解。经过反复调解,最终张某同意尽可能地履行义务,陈某家人也同意作出让步。 3月17日,协议达成当天,张某凑齐了首笔赔偿款33万余元,并缴入法院账户。4月1日,张某凑齐余款,缴入法院账户。随后,执行干警及时完成了过付手续。至此,这起交通事故赔偿产生的纠纷得到圆满妥善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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