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评论员 薛静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加强网络直播营利行为规范性引导,鼓励支持网络直播依法合规经营,促进网络直播行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据《中国经济时报》) 作为一项新兴的在线购物方式,直播带货呈现出了迅猛的发展势头。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直播电商市场规模为9610亿元,2021年突破12000亿元。除了购物网站,视频网站、社交网站纷纷开通直播带货渠道,无数主播在头部主播“年入过亿”的刺激下,争相开启了“007”直播模式,希望在直播市场中分得一杯羹,早日实现“财务自由”。 然而,“财务自由”还在云端,乱象已经四处横飞。受利益驱使,直播带货从最初“让消费者省钱”逐渐变成了“割消费者韭菜”。部分主播只想赚快钱,通过串通操纵价格、虚假营销、水军炒作等方式,坑骗消费者;直播平台重在盈利,对产品审核把关不严等,都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同时,一些主播涉嫌偷税漏税,数额巨大,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严重伤害了这一行业的口碑。 结束直播带货的野蛮生长,实现行业健康发展,必须依靠法律法规的监管。部门用白纸黑字将平台、直播行为及缴税纳入监管范围,要求网络直播平台更好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网络直播账号注册管理、加强网络直播账号分级分类管理并配合开展执法活动。明确了网络直播销售产品的质量安全规范,不得通过造谣、虚假营销宣传、自我打赏等方式吸引流量、炒作热度,诱导消费者打赏和购买商品。 监管只是手段,而非目的。直播带货的核心,在于最大程度省略生产到销售的中间环节,让利于消费者。欲要流量,必先担责。只有守法合规经营,直播带货才能走得更稳更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