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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宋玉璐)4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在富华大酒店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潍坊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起草、审查、审议修改情况、主要内容及贯彻实施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海洋牧场管理立法是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胶东五市首个协同立法项目。《条例》于2021年12月31日经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于2022年1月21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条例》分为总则、规划建设、开发利用、生态保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七章,共三十七条。 《条例》注重解决海洋牧场综合管理职责不清、缺乏科学布局、建设财政资金投入不足、执法监管缺乏依据等问题。《条例》还围绕强化与胶东经济圈其他设区的市(青岛、烟台、威海、日照)协同立法,从立法目的、监管标准、行政处罚标准、规划衔接、执法联动与协作、信息共享与重大事件通报、安全和生态保护、科研和人才合作等方面作了相应规定和要求。 《条例》自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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