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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男子上班28天倒欠公司3000余元”冲上热搜。5月10日,四川巴中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称,已前往公司了解情况,如网传消息属实,该公司已经违反劳动法。 原来,四川巴中男子赵某在一家卖酒的公司应聘销售,工作20余天后,竟然倒欠公司3280元,赵某感觉自己被骗了。 从曝光的公司新人前2个月考核标准来看,新入职员工要每个月发布50条朋友圈,少一条扣50元,而且不能屏蔽朋友圈;同时还要每天加10个微信好友,少加一个扣10元。 对此,该公司的一位负责人王某回应称,称赵某应聘后,发微信朋友圈的条数等考核不合格被扣钱,其工作未达标,所以被劝退。 由于整件事过于离谱,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这公司是靠发朋友圈生存的吗?是靠欺骗员工的钱来营生的吧!”也有网友表示:“用人单位制定合理的奖惩制度可以理解,但是没有理由出现员工倒欠公司钱的情况。” 记者了解到,赵某和公司并未签劳动合同,律师表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另外,劳动者只要正常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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