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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常方方)5月19日,记者了解到,寿光的高某对生效判决不服,试图通过缠访闹访、非法信访的过激方式解决问题,并通过电话和短信侮辱、辱骂法院工作人员。近日,寿光市人民法院依法对高某作出拘留15日、罚款5万元的决定。 高某系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寿光法院一审判决后,高某未上诉。判决生效后,高某提出对判决不服,但未依法申请再审,而是以缠访闹访、非法信访的形式,企图达到其个人目的。法院工作人员多次析法答疑、引导其通过法定程序解决,高某依然不听劝阻,并通过电话和短信侮辱、辱骂法院工作人员。 寿光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上述决定。法官提醒,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司法权力。法治权威不容侵犯,当事人反映诉求时,应依照法定程序和合理方式进行,恣意挑战法律尊严必将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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