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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赵春晖 去年,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闲林派出所55岁民警陈树新,弄了个“广场舞降噪魔盒”,近日获得国家专利。余杭闲林街道西溪欢乐城是广场舞爱好者的天堂,引发的报警投诉接连不断。但是自从用上陈警官的“神器”,广场周边的小区业主和跳舞者相安无事,跳舞者队伍间也没了纷争。 (本报今日11版)
广场舞扰民已经成为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 这些年,为摆脱居住环境周围的噪音困扰,网上产生不少“神器”。比如对抗广场舞的“消音神器”,可通过干扰信号让广场舞伴奏音“失声”;还有人则干脆购买扩音设备,“以噪制噪”……但这些办法都是治标不治本,只是牺牲了一方利益,来满足另一方的需求,非但不能解决问题,甚至会让矛盾扩大。 从法理上来说,广场舞并不是“无法”可依。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如果跳广场舞声音太大,相关部门有权依法依规,该禁则禁,该罚就罚。相信只要严格执法,解决广场舞问题并不是不可能。 不过,法理之外还有情理,广场舞对于带动全民健身有比较重要的作用,一禁了之、一罚了之显然有“懒政”嫌疑。如何能够平衡广场舞跳舞者和周围居民之间的关系、广场舞队和广场舞队之间的关系,考验着城市精细化管理智慧和执法者的执法能力。 从这个角度来看,陈树新警官发明的“降噪魔盒”有了更深层次的意义。如果它真的能够平衡广场舞相关各方之间的关系,真正让各方相安无事,那肯定值得大力推广。 社会治理既要保护个人之美,也要呵护美美与共。这需要每个人的自觉,也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的主动担当作为,希望像陈树新警官一样敢于作为、勤于作为、善于作为的执法者越来越多,期待能有更多“魔盒”出现,解决广场舞扰民问题。期待公园里、广场上、小区周围,广场舞跳舞者和小区居民和谐相处的美好场景能够持续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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