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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公告中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单车价格以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准。 公告表示,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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