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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骗老人代表给法官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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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常方方 通讯员 巩传鑫 秦建刚)“多亏了你们尽心尽力,快速办案,我们的钱一分不少地拿到了,是你们治好了我们的心病啊!”6月2日,昌乐的刘先生激动地说。近日,昌乐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以“销售保健品”为名,针对老年人群体实施的销售假药犯罪案件,31位受骗老人的28万余元损失全部被追回。 被告人老家四川的周某某、罗某某经营的昌乐某保健品销售店,通过“专家”讲课等方式,宣称其公司产品“某某水”对多种疾病有治疗效果,将该产品销售给店铺会员,吸引了很多老年人注册会员,争相购买。后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该“某某水”为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假药。该案后被诉至昌乐县人民法院。 昌乐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意识到这起案件事关几十位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了最大限度地挽回受骗老人的经济损失,法院工作人员通过深入做思想教育和有力督促,被告人将涉案款28万余元全部筹集到位。近日,31位被骗老人来到昌乐县人民法院,法官将28万余元全部现场返还给受骗老人。 法官提醒,广大老年人和家属要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保健品诈骗和非法集资骗局,谨防利益受损。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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