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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针对老年人买卖房屋的诈骗案件频发。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合同诈骗案。 年近七旬的王先生退休后一直独自生活,在厦门其名下有一套唯一住房。因急需资金周转,他委托某房产中介公司经理张某出售该套房产。然而,张某却在王先生和买家林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另外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名义,与二人签订了《房产买卖协议》。签约时,没有其他该房产中介公司的员工在场,张某谎称银行卡会由其所在公司统一保管。签约后,张某又编造谎言,获取王先生收取房款的银行卡及密码。 支付购房款后,房屋顺利过户到林某名下。而张某却私吞了王先生银行卡里60余万元的售房款,用于个人消费、赌博等。王先生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经查,张某赌博成性,欠下了不少高利贷。 最终,思明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责令张某退赔被害人王先生的经济损失近60万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因张某名下无多少财产,经法院多方努力后仅执行到部分金额。后王先生又起诉该房产中介公司要求索赔,最终法院判决房产中介公司向王先生赔偿30%的损失。目前,该部分赔偿已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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