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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奖励覆盖面 最高可奖十万元 |
新修订的《潍坊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公布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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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静静)近日,由潍坊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潍坊银保监分局六部门联合印发的《潍坊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正式实施,我市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这次印发的《奖励办法》是对2017年制定发布的《潍坊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潍金发〔2017〕3号)的修订。修订后《奖励办法》扩大了举报奖励对象范围,将网格员、大学生村官、金融从业人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行业协会等纳入举报奖励范围,扩大奖励覆盖面,鼓励公众提供非法集资活动线索;丰富了奖励方式,采取实物奖励与现金奖励相结合方式,对提供非法集资活动线索的,可以酌情给予实物奖励,经过查实构成非法集资违法或犯罪,可以再继续给予现金奖励;简化了奖励程序,举报奖励由多部门联合实施改为由各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值得关注的是,《奖励办法》还明确了奖励标准。举报奖励的标准根据非法集资案件性质、涉案金额和案件影响以及举报人提供线索质量等因素综合确定:提供线索被采用的,给予500元以下现金或实物奖励;构成行政违法的,给予5000元以下奖励;构成犯罪的,经法院判决后,按涉案金额,给予3000元-5万元现金奖励;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可酌情增加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奖励办法》进一步拓宽了举报渠道。举报渠道在原来书信、电话基础上,增加了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举报方式。据介绍,对发生在潍坊市行政区域内的非法集资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为方便案件查处,举报人应优先向非法集资人登记地或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微信举报有两种方式:可关注“潍坊金融卫士”公众号,点击“我要举报”,填写举报信息;微信搜索“金安举报中心”,点击进入,再点击“已知晓”,根据弹出的对话框填写信息提交即可。 《奖励办法》公布了市级和各县市区的举报电话,市民也可通过拨打电话进行举报。邮件举报可发送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jrbjrwdk@wf.shandong.cn。信件举报邮寄地址为: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2楼西区潍坊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标明非法集资举报)。
非法集资举报需准备哪些材料 1、被举报单位、个人的名称等基本信息,对举报事实有基本的线索和证据; 2、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手机号码等。
举报奖励的实施遵循什么原则 1、同一非法集资行为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其他举报人提供的举报内容对案件查处有帮助的,可酌情给予奖励。 2、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非法集资行为的,按同一举报奖励,奖励由联名举报人集体或者委托授权人领取、自行分配。 3、同一举报人分别向多个部门、市内不同地区举报同一非法集资行为的,由案件主办部门实施奖励,不予重复奖励。
哪些不属于举报奖励范围 1、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已掌握非法集资线索,其本人或授意他人进行的举报; 2、举报的违法事实与线索已被有关部门掌握的; 3、举报线索已进入处置程序,但对查明案件事实、追赃挽损等有推动作用的线索除外; 4、举报人在其举报的非法集资违法犯罪中,被有关部门认定为非法集资人或非法集资协助人的; 5、举报人已因该举报事项在其涉及的其他刑事案件中被认定立功的; 6、采用法律法规禁止的非法手段获取举报线索等其他不符合奖励情形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或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不予奖励的其他情形。
怎样领取奖励 1、举报人在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奖励通知及有效身份证明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或实物。 2、举报人委托他人代为申领奖励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举报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或提供的信息与举报时提供信息不符的,不予奖励。 3、举报人逾期未领取奖励的,视为放弃奖励。
各县市区举报电话 潍坊市 0536-8090476; 奎文区 0536-8239102; 潍城区 0536-8188905; 坊子区 0536-7626008; 寒亭区 0536-7253969; 高新区 0536-8056060; 滨海区 0536-7573613; 峡山区 0536-7731037; 经济区 0536-8060876; 保税区 0536-8890993; 诸城市 0536-6353098; 青州市 0536-3255377; 寿光市 0536-5238901; 昌邑市 0536-7211810; 安丘市 0536-4227658; 高密市 0536-5609090; 昌乐县 0536-6232480; 临朐县 0536-3127018。 ◎新闻链接 中介代提公积金? 假的! 千万别信 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薛静)近日,我市出现多起中介机构人员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发布“有偿代提住房公积金中介服务”的信息,通过欺瞒等手段让符合正常提取条件但不了解相关政策的缴存人办理公积金提取,借此收取高额手续费。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紧急发布《关于澄清社会中介机构有偿代提住房公积金事宜的公告》,提醒广大公积金缴存人,他们从未委托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有偿代提住房公积金。请市民切勿轻信中介宣传,以防额外支付高额代理费用,加重自身经济负担。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简约、即申即办、方便快捷。凡符合购买自住住房,租赁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退休(含提前退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双方父母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个人负担医疗费在3万元以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包含普通装修),纳入民政部门临时困难救助范围,享受潍坊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等11种条件之一的,缴存人可通过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窗口、个人网厅(http://gjj.weifang.gov.cn/)、手机公积金APP等多种途径,快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过程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市建立健全了公积金业务帮办代办机制,在全市15个公积金服务大厅设置了帮办代办窗口,配备专职人员免费为办事群众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同时,为妥善解决病、弱、残、孕等特殊群体不便到前台办理业务,或因设备及技术原因不能通过个人网厅或公积金手机APP办理业务难题,市公积金中心还推出了“流动服务厅”服务模式,精准提供预约上门、帮办代办服务。 接下来,我市将持续加大对非法中介违规代提公积金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发现的非法中介行为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查处。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协助监督,发现违规提取公积金行为及时举报,举报电话8097332,将视情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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