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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6月21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这是我国首次专门立法保障民事强制执行。 草案明确了对“老赖”的惩戒措施,规定人民法院可以禁止其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可以限制其出境等。草案还对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的适用条件、实施、期限等作出规定,并规定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的适用条件、实施、信用修复等内容。 在“实现非金钱债权的终局执行编”中,为进一步加大对拒不执行行为的制裁力度、提升执行效果,草案提出,建立按日罚款制度,对被执行人拒不交付特定标的物的,可以对其按日予以罚款,但是累计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建立特殊拘留制度,针对被执行人持续拒不履行不可替代行为的情形,可以再次予以拘留,但是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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