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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人民法院发布一则典型案件。阿强与阿珍(化名)见面9天后闪婚,阿强父亲转账给女方20万元作为彩礼,双方相处一年后逐渐产生矛盾,阿珍提出离婚。阿珍认为阿强没有婚前用心,婚前承诺也迟迟没有兑现。阿强则认为阿珍骗婚,将其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返还20万元彩礼及“三金”。 2020年11月底,经人介绍,阿强在微信上认识了适婚年纪的阿珍。2020年12月,俩人第一次见面。之后,阿强父亲转账给阿珍父亲20万元作为彩礼,阿强和阿珍一起选购“三金”,之后,两人去了民政局登记结婚。阿珍说,这是距离他们第一次见面的第9天。 婚后不久,阿珍觉得阿强及其家人欺骗了自己。她发现,阿强经营的奶茶店早已倒闭,迟迟不去找工作,找了工作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婚后相处中,阿珍与阿强一家人的矛盾也越来越多。2021年6月,阿珍便索性搬出阿强家单独生活。 想到婚前给付大额彩礼导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阿强及其家人觉得阿珍是在骗婚。在与阿珍及其父亲协商未果后,2022年3月,阿强起诉至淳安县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并返还20万元彩礼及“三金”。 阿珍觉得,婚后的阿强没有婚前用心,婚前承诺的婚后买房买车也迟迟没有兑现。她表示,自己同意离婚,“三金”这些物件也同意返还。但多次强调20万元彩礼是阿强家主动提出给的,自己家从来没有提过要求。 在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发现,20万元的彩礼是阿强父亲从亲友处借来以及贷款来的,家中早已债台高筑,而阿强有先天性的耳朵和四肢障碍,独立生活能力确实有些欠缺。考虑到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彩礼数额较高,双方也没有生育子女,承办法官经过多次调解及耐心的释法明理,最终两人达成协议:阿珍与阿强离婚,阿珍返还彩礼11万元及“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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