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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有关经办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方面,《通知》要求有关统筹地区按规定确定享受稳岗返还的企业时,继续沿用国家和我省普惠性稳岗返还政策,参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相关规定审核企业参保缴费年限等条件。 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提至50%后,对于此前已按30%返还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尽快组织补发。对于已按2022年度政策享受稳岗返还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不再重复返还。 稳岗返还资金发放,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其中享受主体需确认的劳务派遣企业以及基本信息不全等特殊情况,可由企业辅助说明。 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方面,《通知》明确,各统筹地区按规定将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拓宽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简称“领金失业人员”)时,对同一参保人员,不区分就业失业状态,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三次。持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证书的不可重复申领补贴,已凭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享受补贴的,不再对低级别证书再进行补贴。 企业在职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实行全程网办,领金失业人员参照相关程序申领,省厅将改造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的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入口和功能,支持领金失业人员在线申领补贴,各市需做好联调测试和本地相关公共服务功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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