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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常方方 通讯员王超)家住诸城的王女士专门销售建筑材料,之前销售给诸城某建筑公司建筑材料后,对方迟迟不付款。后来,王女士将该建筑公司起诉至诸城市人民法院。近日,申请执行人王女士终于拿到了追回的四万元现金。“九年了,我都不抱希望了,没想到法官真给我追回来了……”6月27日,王女士激动地说。 2013年,诸城某建筑公司负责人从王女士处购买了4.5万元的建筑材料,并承诺会尽快付款,但却迟迟未打款。王女士多次找负责人讨要欠款,一直没有结果。后来,王女士将该建筑公司起诉至诸城市人民法院,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2015年3月前,建筑公司偿还全部欠款。可到了约定日期,建筑公司仍未还款。王女士先后于2015年4月、2020年9月申请强制执行,但因未查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两次执行均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案件成了“骨头案”。 2022年6月,执行法官在梳理终本案时,发现被执行人之前有一起执行案件已自动履行了还款义务,被执行人可能有履行能力。执行法官随后将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某传唤到法院,告知其不履行法律义务面临的失信受限制等严重后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站在被执行人的角度分析利害。 通过刚柔并济细致深入做工作,杨某最终同意主动履行义务,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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