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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一辆带苏A牌照的摩托车在司法拍卖中,被以160多万元的价格拍下,引发广泛关注。7月8日,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这次司法拍卖的情况通报。 拍卖信息显示:这是一辆黑色本菱HL250T-C二轮摩托车,并带有一块南京市区牌照,拍卖标的中已经写明了“含牌”,起拍价为2100元。经过110轮竞价,最终由竞买人吴某以160多万元拍下。但在拍卖成交后,吴某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拍卖尾款,法院电话联系了吴某并前往浙江绍兴市找到吴某本人进行调查。吴某表示,因醉酒看错价格导致悔拍。 法院还查明,吴某是浙江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在外地法院尚有未履行执行案件,他本人已被限制高消费。法院依法对吴某的悔拍行为作出了处罚,裁定没收吴某缴纳的1万元保证金,重新拍卖过程中,吴某不得参加竞买,且第二次拍卖价格低于首次拍卖成交价的,将责令吴某补齐这两次成交价之间的差价,拒不补交的,将强制执行。目前,第二次拍卖已经有十几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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