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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窦圆娜)职工长期护理险被称为社保“第六险”,主要是为失去日常生活能力的被保险人提供长期护理帮助,帮他们提高生存质量,减轻家人负担。自2014年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来,我市经过8年探索,已经建立起完善的长期护理保险体系,为失能人员撑起一片天。 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总起来是指对个体由于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在家中或疗养院治病医疗由专人陪护所产生的费用进行支付的保险。 “通常护理期限较长,可能为半年、一年、几年甚至十几年,护理的意义在于尽可能长的维持个体的身体机能,长期护理保险可以作为对护理费用的经济补偿。长期护理险保障主要是支付被保险人的医疗照料费用,或者由于疾病或伤残引起的医疗照料费用,一般分为家庭照料和机构照料。”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与医疗险的区别在于,医疗险主要保障医疗治疗所需要的费用,而长期护理险主要用于保障医疗照料所支付的费用,目前不包含生活照料费用。 凡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群(含退休、退职人员),均应参加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除符合规定条件外,需因疾病、伤残等原因常年卧床已达或预期达六个月以上。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服务方式主要包括居家护理、机构护理及医疗专护三种。 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的支付范围包括哪些方面?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的工作人员说:“接受机构护理、居家护理或医疗专护的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内的医疗护理费,纳入护理保险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在享受护理保险待遇期间,不再重复享受住院、门诊特殊慢性病、普通门诊等应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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