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评论
  上一版 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要闻评论

第03版
都市新闻
 
标题导航
中国地级城市医院百强榜 我市占得一席
潍坊获批省级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
我市22个项目入选省第四批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库
国内首台磁悬浮制冷压缩机在潍坊高新区发布
奎文区上榜2021年度山东省生态文明强县
直播已有法可依 莫要“玩火自焚”
2022年07月18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直播已有法可依 莫要“玩火自焚”



□本报评论员 宋玉璐
  前几日,一位名为“提子”的百万粉丝“网红”拍摄的水煮鲨鱼和烧烤鲨鱼视频在网络平台传播。有科普博主反映,这条鲨鱼疑似濒危野生动物噬人鲨,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7月15日,四川南充市公安局森林暨食药环知侦查支队就此事介入调查。目前,该博主快手账号的相关视频内容已经下架。
         (据澎湃新闻)
  网络直播是一种眼球经济,为了蹭热度求出名,部分主播恶意炒作,为吸引眼球获得经济利益无所不用其极,出现了各种让人不安的直播乱象。很显然,这名网络主播拍摄“烹饪鲨鱼”的视频,就是利用网友的猎奇心理博眼球,从中获取更多流量和更大利益。
  近年来,因为传播内容违反平台规定甚至法律法规而被封禁的“网红”账号比比皆是,而各大网络平台上游走于法律与道德边缘的直播等内容却又屡禁不止。流量的诱惑对于网络主播如此之大,这让我们不禁发问,这些贪图博眼球网络主播的底线究竟在哪里?
  造成直播无底线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网络主播入门门槛低,素质良莠不齐。如果个人素质有限,且只愿“向钱看”,又如何保证这些人制作的视频、开播的内容质量过关?另一方面,直播平台的默许态度难辞其咎。受到利益驱使,部分直播平台或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是审查不严格,以致低俗、违法的视频内容未能及时下架,在传播过程中造成了恶劣影响,一再拉低全网直播内容的底线。
  目前,《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已经印发,为网络主播行为划定了底线和红线。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做主播当“网红”更要牢牢树立法律意识,建立正确价值观念。粉丝越多责任越大,越是要绷紧心里这根弦。若是一味追逐流量而越过法律和道德底线,势必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 公告热线:0536-819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