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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常方方 通讯员 周显江)诸城的刘某是名副其实的酒驾“钉子户”,之前曾两次因为酒驾受到处罚,不知悔改的他酒后又摸方向盘,这次又栽了。 7月24日下午5时许,诸城交警大队十中队民警在旅游路设卡检查时,一辆黑色商务车在检查点前方二三百米处突然停车。民警发现异常立即上前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员刘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3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调查,这已经是刘某第三次酒驾被查,驾驶证早已被吊销。根据相关规定,民警对刘某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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