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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拐卖儿童犯罪案件,卖家竟是孩子的亲生父母。 据悉,犯罪嫌疑人侯某于2013年、2014年、2017年分别生下2名男婴和1名女婴,三个孩子被侯某及其丈夫杨某以2.3万(男婴)和2万(女婴)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随后三名孩子均被买家转卖。2018年7月,侯某又生下一名女婴,并于次月以2.5万元的价格卖给老乡。2020年10月,侯某被警方抓获。 罗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侯某及杨某(另案处理)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于2013年至2018年期间,共计向他人出售4名婴儿,构成拐卖儿童罪。侯某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从轻处罚,遂判处侯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并追缴违法所得91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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