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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线限购城市标准出炉 |
住建部要求各地对照“五项标准”先行自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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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 住房城乡建设部17日公布对各地列入新增限购城市名单的5项建议标准。 这5项建议标准分别是: 6月份国家统计局新建住房价格指数同比增幅或1至6月新建住房价格指数月环比增幅较高、排名靠前的; 6月份新建商品住房均价比去年年底涨幅超过或者接近全年房价控制目标的; 1至6月新建商品住房成交量同比增幅较高的; 位于已限购区域中心城市周边,外地购房比例较高的; 存在房价上涨过快、调控政策执行不严格等突出问题,社会反映强烈的。 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符合上述条件较多的即2条以上的城市,建议列入新增限购城市名单。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标准进行适当修改。 按住建部的要求,8月20日之前,各省住建厅需要将所辖内各城市的上半年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情况报告上交住建部,是否采取必要措施限购,也将包含在这份报告内。 针对“限购”问题,中原地产最近对全国15个省的50个尚未“限购”的二三线城市做了一份调研。调研反映出,由于50个未“限购”二三线城市大部分尚处于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起始阶段或上升阶段,自住需求依然是这些城市的需求主力,因此这些城市2011年上半年成交量和成交价格受本轮调控的影响较小,市场依然保持原有的发展轨迹。 但引人注意的是,在被调研的50个城市中,无一城市的住宅价格出现下跌。其中37个城市住宅价格出现小幅上涨,其余13个城市的价格则基本持平,持平的13个城市分别分布在江苏省、辽宁省、山东省、浙江省、湖北省、湖南省和云南省这7个省。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部分未限购城市投资比重过高。50个未“限购”城市中有18个城市的本地人房产投资比重超过20%,投资比重为10%-20%之间的城市为14个,剩余18个城市本地人投资比重小于10%。投资比重超过20%的18个城市均为经济发达省份的二三线城市,包括江苏省的常州、镇江、昆山、太仓;山东省的潍坊、威海、烟台、淄博;浙江省的象山、嘉兴;辽宁省的盘锦、丹东、营口、普兰店等城市。50个未“限购”城市中有14个城市的外地人购房比重超过20%,外地人购房比重占10%-20%之间的城市为12个,剩余24个城市的外地人购房比重小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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