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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 财政部17日发布公告,决定发行2011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本期国债计划发行30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为300亿元,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93%。 公告称,本期国债期限10年,2011年8月18日开始发行并计息,8月22日发行结束,8月24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半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2月18日、8月18日(节假日顺延),2021年8月18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据了解,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其中试点银行柜台为现券买卖。通过试点银行柜台购买的本期国债,可以在债权托管银行质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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