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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书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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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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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书法教育
需迈过两道坎□瞿玉杰 



  根据教育部网站8月26日公布的通知,我国将在中小学校通过有关课程及活动开展书法教育。通知要求,在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中,要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开展书法教育,其中三至六年级的语文课程中,每周安排一课时的书法课。
        (8月27日《京华时报》)
  近些年来,随着电脑的普及和文字输入技术的快速发展,电脑输入快捷、美观的优势也越来越凸显出来,大有全面取代手写的趋势。这种状况,不仅导致一些人的书写能力下降,而且已经发展成为一个越来越受公众关注的社会问题。2010年8月12日,《长沙晚报》的记者曾经在街头随机进行了一次现场调查:让50名年龄在20至30岁、高中以上学历的年轻人独立默写“尴尬”“奢侈”“酱油”“萎靡”“莲藕”“精髓”这六个在中学阶段就能熟练运用的词组,结果没有一人能够全部写对,写对一半以上的只有13人,其中还有两人的正确率为零。 
  在此背景下,教育部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按照课程标准开展书法教育,对于“拯救”日渐式微的书写无疑具有积极意义,值得欢迎和期待。但是,应当看到,为了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写字教育,教育部其实早在2002年5月17日就印发了《关于在中小学加强写字教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只不过执行得并不理想。因此,总结《意见》落实不到位的教训,笔者以为目前中小学的书法教育尚需迈过两道“坎”: 
  第一道“坎”,是师资严重不足,且专业水平整体偏低。目前中小学校的书法老师,主要由三种人员组成:一是由语文老师兼任,二是美术课老师,三是教师中的书法爱好者。其中,大多数老师并不能完全胜任书法教育。可以这样说,师资不足且专业水平较低正是《意见》无法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二道“坎”,是书法课的课时难以保障。《意见》下发之后,很多地方都“按要求”开设了写字课,但是由于写字课不是中考、高考科目,被语数外等“考试科目”挤占挪用的情况经常发生,以至于很多地方的写字课实际上只是开在课表上,成为应付上级检查的“道具”。许多学校、老师、家长、学生对写字教育不重视,是比师资问题更难解决的问题。 
  在应试氛围依然浓厚的今天,教育部要想让此次开展书法教育的通知避免重蹈《意见》的覆辙,有必要将写字教育纳入语文学科的升学考试范围,并赋予较高的分值。如此一来,就能变被动为主动,到那时,各种问题都将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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