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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 “被捐款” 的慈善能走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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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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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 “被捐款” 的慈善能走多远



□刘超
  自己捐出了钱,却连自己都不知道,这里面的“爱心”成分有多少?“捐”和“扣”之变,让自愿变成了被迫,这样的“捐款”已经变成了摊派,不能再称其为“慈善”。短期来看,扣工资能提高“捐款”的数量,但其代价是流失公众从事慈善的积极性,这样只能让慈善的道路越来越窄,将慈善引入死胡同。
  近日,湖南省长沙县教师向媒体反映称,从去年开始,“捐慈善款”成了工资单上一项固定支出。相关部门回应称,开展“一天一元捐”活动,是在按照长沙县委、县政府的“红头文件”办事。长沙县慈善会会长彭三明在接受采访时说:“老师按道理觉悟是最高的,思想境界也是最高的,应该是扶贫帮困的先锋,不应该在乎这三四百块钱。”    (本报今日A23版)
  捐款成了摊派下来的政治任务,老师每月的工资不知不觉地被扣一部分出来“献爱心”,“扣”与“捐”之间,模糊了“爱心”的真假界线,这样的“慈善”还能不能称之为慈善?而脱离了自愿原则的“献爱心”,还能不能让慈善事业走的更远?
  我们先来看看长沙县的这次捐款,省里、市里号召干部群众献爱心,于是县里就下文件要求各级各部门把“天天慈善一元捐”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和重要工作任务。上面有任务,下面就有了压力,财政局、教育局就想到了以扣老师工资的方式完任务。对于质疑,该县慈善会会长称“老师按道理觉悟是最高的,思想境界也是最高的,应该是扶贫帮困的先锋,不应该在乎这三四百块钱。”这一句话说的够“艺术”,言外之意就是,我从老师口袋里掏钱搞的是慈善,你没意见正好,有意见就说明你道德觉悟低,不配为人师表。好一个“道德大棒”,打的人家还真是不好说什么。
  只是,这“爱心”献得也太糊里糊涂了:有老师发现工资每个月都莫名少了几十块钱,经打听才知道是由学校统一收去捐款了。自己捐出了钱,却连自己都不知道,这里面的“爱心”成分有多少?“捐”和“扣”之变,让自愿变成了被迫,这样的“捐款”已经变成了摊派,不能再称其为“慈善”。
  其实,类似的“被捐款”现象也不是孤例了,就在前几天黑龙江曾出台“红头文件”要求机关人员“捐款”,还给定下了“省级领导400元,处级300元,处级干部200元,处级以下职工100元”的参考标准。而且据一位机关工作人员介绍,他所在单位领导还表示,谁不捐,就找他谈话。文件上面虽然明确写着“本着自愿的原则”,但是相信公众都明白“自愿”的真实含义。
  把慈善事业当成一项重要任务去完成也没什么不妥的,我国的慈善事业确实需要做些工作了:据2010年的“中国慈善蓝皮书”显示,我国的慈善捐赠规模仅占GDP的0.01%,而美国的比例为2.2%。但定任务搞摊派的“慈善”,只能让群众反感。短期来看,扣工资能提高“捐款”的数量,但其代价是流失公众从事慈善的积极性,这样只能让慈善的道路越来越窄,将慈善引入死胡同。
  慈善的本质是爱心,爱心的原则是自愿,长沙县想漂亮地完成慈善任务,何不试试加强宣传的方式:一方面,在街道上、小区里发一些介绍贫困人们生活的资料,让公众切实了解到他们的爱心对贫困人员的巨大作用,触动起人们心灵里最美的光辉;另一方面,公开慈善资金的去向,让公众捐出的每一分钱都透明流动,消除公众对于爱心款被滥用的疑虑。这样人们会自觉地走到捐款箱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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