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江苏兴化某小学一年级班主任为在班上建一个图书角,发动学生及家长积极捐款买书。张先生给儿子10元钱作为捐款。随后,收到该名班主任一封信件,信中称其用10块钱买书是对书籍的亵渎,并表扬了捐百元的三名学生的家长。 捐10元就是对“书籍的亵渎”?张先生称,看到这句话时他心里非常难受,老师要学生捐款买课外书,本无可厚非,但每位学生的家庭情况不一样,经济好的多捐点、不好的少捐点,甚至不捐,都不应该被指责。而且既然说明是捐款,那就应本着自愿原则,关键在于捐款人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