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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晚报》报道 时隔6年多后,汽车“三包”规定再次被提上议事日程。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就《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向社会征求意见,并拟于10月下旬举行立法听证会。 家用汽车产品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的乘用车。按照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汽车“三包”依然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汽车售出后30天内,出现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以及严重安全故障两次修理后仍不能排除的,消费者可选择退换车。 家用汽车的“三包”有效期自销售商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包括整车“三包”有效期,主要总成和系统质量担保期,损耗件和其他零部件的质量担保期。其中,整车“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2年或者40000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主要总成和系统的质量担保期不低于3年或者60000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 从即日起,公众可通过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或国家质检总局网站,通过电子邮件、通信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反馈意见。征求意见截至10月20日。 参加立法听证会的公民和单位报名截止到10月15日。报名邮箱:zhuangl@aqsiq.gov.cn。报名传真:010-82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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