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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了学,就去“四点半学校”
初中生要常到职业学校去看看
2011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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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要常到职业学校去看看
从今年起,参观实践成为初中生学分认定的必要依据



  本报讯 9月26日,记者从潍坊市教育局获悉,从今年起,初、高中学校的学科教学,要积极渗透职业教育内容。初中学校还要定期组织学生到中职学校参观实践,使学生了解职业学校,并充分认识到职业教育对于个人成长的价值与意义。原则上,初二学生每学期不少于2天,初三学生上学期不少于3天。到职业学校参观实践,成为学分认定的必要依据。
  为使每一名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适合的教育,市教育局要求,初中学校要确保85%以上的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尽快实现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在校生比例大致相当。
  按照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改进和加强学生的人生规划与职业指导教育。一方面,初、高中学校的学科教学,要积极渗透职业教育内容;另一方面,要加强人生规划与职业指导课程的设置,提高教学质量,初三年级要开设好人生规划与职业指导必修地方课程,每学期不得少于18课时;有条件的学校可在初二年级开设人生规划与职业指导学校课程。高中学校也要全部开设人生规划与职业指导课程。要通过橱窗、海报等多种形式宣传职业教育和职业学校。要结合“千名名家进校园”工程的深入实施,采用邀请职业学校毕业的成功人士到校做报告等形式,用他们的成长经历感染、激励学生,激发学生对职业教育的向往。
  另外,今年起,初中学校要定期组织学生到中职学校参观实践,使学生了解职业学校,并充分认识到职业教育对于个人成长的价值与意义。原则上,初二学生每学期不少于2天,初三学生上学期不少于3天;部分对职业技能培养兴趣较高的学生,参观实践的时间可放宽到每月3天以上。到职业学校参观实践,要作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重要内容,是学分认定的必要依据。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初中学生参观实践提供便利条件和优质服务。积极探索初中学校和中职学校学分互认制度。各县市区初中学校每学期到职业学校参观实践活动计划,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职成教科备案。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学生到职业学校参观实践活动的指导与督查,确保活动的有序开展。市教育局将根据备案情况,组织开展随机督查,督查情况纳入对县市区的年度教育督导。
  鼓励职业学校帮助初、高中学校建立通用技术教室,并安排职业学校教师到初、高中学校担任通用技术课程兼职教师。各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要主动与高职院校联姻或组成战略联盟,积极利用高职院校教育资源,同时也为高职院校输送优质生源或共同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           (记者 张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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