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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011年山东省政府自筹经费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申请人不得同时申报多个资助出国培训、留学项目。9月27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通知,受理时间为10月23日至10月28日。 据悉,申请人应为山东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其中,省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申请人员一般应具有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者应工作5年或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者应工作2年或2年以上。 申请人员应具有较好外语基础。被录取的人员在出国前外语水平应达到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标准,或新托福网考总分80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0分以上,或外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等。 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且身心健康。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或省政府自筹经费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咨询电话:0531-81916579、81916580。 (记者 张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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