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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回“北上广”是在逃避什么
若是维权渠道畅通,何来自虐式维权
每天补三元实实在在的温暖
201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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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维权渠道畅通,何来自虐式维权



  佘宗明 

  10月26日,有张“老人被绑城管执法车”的图片在微博上热传。当事人西安市的刘大爷随后称,因送餐时盒饭被城管打翻,他为讨说法将自己绑在了执法车上。经警方调解,城管部门向老人道歉,并赔偿200元饭菜损失。          (本报今日A21版)
  因送餐被阻拦,盒饭被砸,索赔又无门,刘大爷进退维艰。这类情形,说来并不罕见:城管暴力执法,沉疴已存续多年。在公共生活中,“暴力执法”和“偏激抗争”针锋相对的猫鼠困境,挥之不去;为重塑城管形象,消弭乱象,大城管改革、“妈妈城管”、“温柔执法”等对策频出。但应景式补牢,仍难阻止“亡羊”的悲剧。
  为讨说法,刘大爷自绑执法车,这其实算不上“行为艺术”,更遑论“迂回术”,他的初衷是“怕城管跑了”,因而以捆绑之举,来缚住城管的脚步。
  自绑执法车,确是无奈做法,若城管能温柔点,想必还有据理力争的余地。但“不由分说”的骄横执法,让讲理形同于“与虎谋皮”;剑走偏锋,寻求舆论声援,也就成了上策。幸而,他的非常行径,在网络扩散下遍受同情,也将城管置于道义上的弱势一方。舆论压力下,城管只能“握手言和”,进行利益补偿。
  这起纠纷,止于“茶杯里的风暴”。但刘大爷的“告捷”,也只是个体的胜利——只因“被绑在执法车”的情景,在读图时代里,太具感官冲击力,招来了眼球效应。但它的“发烧”,难以演变成一种具有普遍效力的维权模式:设若“捆绑执法车”没能招致群众围观,跟舆论关注绝缘,估计是徒劳无效,抑或沦为“干扰执法”的负面典型。
  看似机巧,“自绑执法车”却颇具风险:在“维权”同时,也难逃“刁蛮抗法”的公权驳斥。它是在以“自身安全”为筹码,孤注一掷地跟权力博弈——若你拒不赔偿,我就拿命献祭,让你承受“漠视人命”的罪责;要想规避“因小失大”、引发血案,就得弥补过失。这固然将城管置于两难境地,可谁能断定,公权力不会搬出“刁难政府”的理由,借势打压?
  虽是另类维权,可“自绑执法车”终究与煮锄吃土等“噱头”相差甚远,带有浓厚的自虐意味:在“宁做捆绑物,不做屈从人”的俯身姿态中,人身自由被牺牲,个体尊严也为之折损;生命安全,也系于那根绑绳上。若非权利羸弱,谁会矮化成“闹事者”形象,而不走正常的伸张途径?而这一切,是为了200元的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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