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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1月4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日宣布,我国将从2012年10月1日起,按功率大小分阶段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其中,从明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 据了解,中国照明用电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2%左右,采用高效照明产品替代白炽灯,节能减排潜力巨大。逐步淘汰白炽灯,对于促进中国照明电器行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具有重要意义。 《公告》明确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分为五个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为过渡期;2012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2014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6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为中期评估期;2016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5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或视中期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据发展改革委介绍,节能灯比白炽灯节电60%到80%,使用寿命也更长。目前,国际上已有不少国家推广使用节能灯替代白炽灯,我国也已通过财政补贴方式累计推广节能灯超过5亿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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