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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炳涛 正如同“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一般,欲去其罪也不患无辞,只要当地不想开除这两个贪官,即使没理也得找出歪理来为其开脱,即使这歪理不符合逻辑也会按照强盗逻辑的套路来设计。 继网民反映云南禄劝县农业局原会计科科长张本发刑满恢复公职后,又有人反映,刑满后照吃“皇粮”的还有禄劝县农业局原局长蒋文学。他非法收取承包商的贿赂,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刑满后,被安排在禄劝县农业局蔬菜生产办公室工作。 (本报今日A13版) 云南禄劝县的贪官可能最令同道中人“羡慕嫉妒恨”了,服刑权当停薪留职外出散心,等到歇息够了、酒精泡出的“三高”降下来了,再精神抖擞地回来上班,那金灿灿的饭碗还完好无损地留着呢。 令人颇感好笑的是,此事引起广泛质疑后,当地给出的回应很有种自打嘴巴的感觉。禄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科长张冬青说,“张本发、蒋文学被判缓刑时,《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公务员法》还没出台,所以没被开除”。这话没问题,法律法规没有溯及既往的权力,那时不开除也情有可原,但到2007年6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已经开始实施,其中第17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那么此时尚在服刑的张、蒋二人按说该开除出公务员队伍了。但张冬青又说,“两人被判缓刑后,也不再属于公务员身份,所以相关法规已经对他们不适应,所以没按照法规执行”——这不是典型的自相矛盾吗?!既然当初没有开除,那就代表着还是公务员,为何法规实施后他们又突然不是公务员了?既然不是公务员了,那就代表着已经开除了,为何还是“没开除”? 这事儿说起来很难理清,恐怕那位张冬青科长自己也不知道绕到哪儿去了,但我们却能从中听出弦外之音:张本发、蒋文学两个人的身份是可以随意变来变去的,横竖国家法规管不着他们。我们也可以得出进一步的结论:正如同“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一般,欲去其罪也不患无辞,只要当地不想开除这两个贪官,即使没理也得找出歪理来为其开脱,即使这歪理不符合逻辑也得按照强盗逻辑的套路来设计。 引人遐想的是,当地为何不惜大费周章力保这两个贪官?可以肯定的是,绝非因为他们实在才华出众不留可惜,这一点从为其恢复公职后安排的是“只拿钱不干活”的闲职就可断定。莫非他们背后有一张巨大的“保护伞”,或者他们拿银子铸造了一把“保护伞”?不好说,但值得挖掘。 腐而不败,危害甚大。对于当地而言,“刑满恢复公职”如同一碗洒向官场中人的壮胆酒,正在贪的人可能会胃口大增更加肆无忌惮,正想贪的人可能会免去后顾之忧立即付诸行动,个别原本不想贪的人也可能会被刺激得蠢蠢欲动。对于百姓而言,“刑满恢复公职”则如同一碗泄气汤,看到贪官落马原本是一件兴高采烈的事情,没想到“蛀虫”被挖出来晾了一会儿后又被放回了原来的“虫洞”,不但正义没能得到伸张,自己纳的税款还有被继续蚕食的可能。 令人忧虑的是,这种现象并非禄劝县一家独有,贪官判刑后照领工资、花钱“保外就医”等案例也屡见不鲜。如何纠正这一点、避免这一点,关系到反腐大业的成败,值得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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