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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11月11日,省教育厅发布通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家长委员会开展驻校办公值班工作。2011年底前,个别尚未建立家长委员会组织的中小学校要全部建立,各市要有40%左右的学校较好地开展家长委员会工作;2012年,各市要有70%左右的学校较好地开展家长委员会工作。 据悉,2009年省教育厅颁布《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以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高度重视家长委员会工作,家长委员会工作理念得到普遍认同,家校联系进一步密切。但家长委员会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不少学校不能充分落实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利义务等。 对此,省教育厅发布通知要求,家长委员会是学校教育改革的参与者、教育资源的开拓者,要正确处理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辨证关系。根据学校和家长实际,倡导家长委员会组织有条件、有意愿参与的家长委员会委员轮流到校值班办公,形成家长委员会驻校常态化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家长委员会开展驻校办公值班工作。 (记者 张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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