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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水安全、有效保护水资源、维护社会公平、预防地面沉降、建设节水型城市,市政府决定对中心城市建成区自备井进行集中整治。根据工作安排,目前我市中心城市建成区关闭自备井工作进入举报阶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举报范围:东到新潍安路,南到潍胶路,西到西二环路,北到北外环路; 2、举报自备井性质:举报范围内所有的非灌溉用自备井; 3、举报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30日; 4、举报要求:自备井的详尽位置,并预留电话号码或身份证号码等联系方式或兑奖证明。 举报人可拨打市长公开电话(12345)和市政管理监督电话(12319)举报,举报的自备井位置准确且不在掌握范围之内的,经市关闭中心城市建成区自备井工作领导小组联合执法办公室查实确认,给予第一举报人1000元现金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奖金在举报截止日期后两周内兑现。 潍坊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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