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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炳涛 人们之所以过分关注廖维忠副县长的穿衣打扮,无非是对其收入来源颇感兴趣。官员本人对此讳莫如深,而我们又缺乏有效的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一团漆黑的情况下大家就有了可以肆意发挥的想象空间,热议、质疑、批评、责骂接踵而至也就不足为奇了。 四川双流县委常委、副县长廖维忠近日获封“名鞋哥”。因为有网友发帖称他热衷名牌,曾穿着五六千元的意大利著名奢侈品品牌“菲拉格慕”皮鞋视察工作。廖维忠随后回应称,皮鞋是妻子送的生日礼物,之所以受到举报,是在执行工作时,因为拒绝了企业的不合理要求,而遭到对方的恶意发帖。 (本报今日A20版) “名鞋哥”饱受质疑让我想起了一篇关于美国前国务卿赖斯的报道。2007年9月份,国内许多知名媒体都转载了这篇名为《女强人赖斯有名牌鞋收集癖》的人物报道,说是时任国务卿的赖斯对自己的形象有很高的要求,努力要让仪表十全十美。报道中这样描述,“她喜欢著名设计师设计的昂贵服装,比如阿玛尼和奥斯卡·德拉伦塔。她还是个‘鞋痴’,热衷于收集名牌高跟鞋。至于化妆,美国人都知道她最爱‘圣罗兰’的唇膏。” 如果凭一双数千元的“菲拉格慕”可以把廖维忠称为“名鞋哥”的话,那么赖斯可以无愧于“名鞋姐”的称号。奇怪的是,美国人对这位“名鞋姐”的反应却与中国人对“名鞋哥”的反应截然相反——从网民跟帖来看,大多数国人都对廖维忠强烈质疑,“买鞋的钱是哪里来的”“一看就是贪官”之类叫骂声不断;从美媒的各种报道来看,没有任何关于赖斯“贪墨纳税人钱财”的猜疑声,恰恰相反,当年多数美国人都对其爱好修饰的性格报以欣赏态度。 这是为什么呢,难道美国人对官员的要求过于宽松?非也,美国人绝非是惯于纵容官员的“善茬”,要知道,他们对“纳税人”这一身份是格外珍重的,对政府及官员一丁点浪费公帑的行为都是极爱较真儿的。就在今年9月份,美国司法部一次会议上,因用高价糕点作为会议餐,竟遭到了媒体的猛烈批评。 实际上,美国人之所以会对赖斯的“名鞋癖”津津乐道而不是口诛笔伐,主要是因为其完善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1978年,美国就已开始实行财产申报制度,它以《政府道德法》为法律框架经多次修改而成,至今已超过30年的历史。它规定,在立法、行政、司法三大部门内任职的人员,分别在本系统内申报财产。官员任职前须报告自己的财产状况,上任后还须按月申报。同时,申报细化到政府工作之外的兼职收入,还有其配偶或受抚养的子女的有关情况。该制度还对财产申报中的违规行为规定了严厉惩罚措施,根据《政府道德法》:对拒不申报、谎报、漏报、无故拖延申报者,各单位可对当事人直接进行处罚。司法部也可对当事人提出民事诉讼,法院将酌情判处1万美元以下的罚款;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司法部可提出刑事诉讼,判处最高25万美元的罚款或5年监禁。30多年中,包括一名美国众议院议长在内的不少高官都曾因为这项制度而受到惩处。 正是有了如此面面俱到而又罚则严厉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所以美国人并不太担心官员的奢侈行为——只要钱的来路正,谁又会吃饱了撑的去过问别人的私生活呢? 再回到“名鞋哥”事件,人们之所以过分关注廖维忠副县长的穿衣打扮,无非是对其收入来源颇感兴趣。官员本人对此讳莫如深,而我们又缺乏有效的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一团漆黑的情况下大家就有了可以肆意发挥的想象空间,热议、质疑、批评、责骂接踵而至也就不足为奇了。 所以说,财产申报与公开不仅是满足公众知情权、遏制腐败的手段,更能保护官员的私生活不受干扰,如是,何乐而不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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