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面导航 |
第01版
要闻 |
第02版
新闻评论 |
第03版
潍坊新闻·焦点 |
|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本报讯 进入冬季,随着电煤的大量需求,政府和交警部门对运输电煤的车辆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而某些车主瞅准了这一时机,利用伪造的货单和电煤运输许可证运送普通货物牟利。11月17日,一辆泰安籍运送铁粉的半挂车妄想利用伪造货单和电煤运输许可证蒙混过关,被高速交警当场识破。 17日下午,省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诸城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辖区济南方向142公里处,发现一辆半挂车停在应急车道内,后方没有放置停车警示牌,于是民警下车予以纠正。半挂车驾驶员看到民警后,连忙拿出电煤运输通行证和一张货单,说是拉运电煤的。货单上所载货物确实是电煤,但细心的民警发现,货单上的字体不符合青岛港货单的规定,同时电煤运输通行证的防伪标识也有问题。当民警要求检查货物时,驾驶员更是推三阻四,这使得民警产生怀疑。在民警的强大压力下,驾驶员最终拿出了真实货单,并交代了事实真相。原来车上拉的是普通铁粉,为贪图优惠政策,该车驾驶员花100元钱在港上买了一份假的通行证和货单。该车还存在严重超载违法行为。 执勤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了严肃批评后,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处罚。 (记者 秦子虚 通讯员 郭硕)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