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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女士提水上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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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文区宏伟北小区于女士都是从儿子家拎水,基本生活受影响
“就因为我家今年不交取暖费,也没按物业的要求缴纳600多元的管道损耗费,物业就给停水42天,没水的日子简直太难熬了。”近日,奎文区宏伟北小区的居民于女士向本报反映,由于物业将自家的水断了,她家的生活变得一团糟。 居民 吃饭喝水都成难事 12月17日上午11时许,记者来到宏伟北小区2号楼于女士家中,正碰到于女士手拎着两桶水往楼上走,“俺家住5楼,我这也一大把年纪了还得天天从几公里外的儿子家拎水回来,现在吃饭、喝水包括上厕所都成了困难事了。”于女士喘着粗气跟记者交谈着,“我这身衣服穿了一个月了都没洗过了。” 进家门后于女士领着记者来到厨房,厨房里堆着一些没有清洗的碗筷,拧开水龙头也没有水流出。 据于女士介绍,她是2001年购买了这套房子,由于之前一直把房子出租,直到今年才住了进来。“从2003年这房子就没供过暖,今年年初我老伴得了肾囊肿,手术费、医药费基本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而且后期还需要各种治疗和药物支持,我们实在是拿不出多余的钱交取暖费了,就连那600多元的管道损耗费也让我觉得很头沉。这物业说断水就给我们断了,没有水基本生活都不能保证了。”于女士说,物业从11月6日开始给她家停了水,到12月17日足有42天了。 物业 不强制收不起钱来 在该小区院墙上,记者看到了物业10月28日张贴的通知,通知内容显示:“2011年11月6日开始对不交取暖费的业主实施停水、不售电措施,不交取暖费的业主家里的一切损失与物业无关,自行负责。” 下午1时30分,记者来到宏伟北小区物业管理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是自己烧锅炉供暖,如果不用这种强制手段,费用根本收不起来,“不取暖可以,但是得交管道损耗费,大多数住户都交了,就剩两家没交,我们只能给他们断水断电了。”当记者询问该工作人员收取管道损耗费的法律法规依据时,该工作人员说:“依据什么收费得问我们领导,今天是周六领导不上班,领导的电话我不知道。” 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表示,采暖是双方的合同关系,居民家中是否取暖应采取自愿的方式,该物业不应采取断水断电这种违法的强制措施。 随后,记者根据于女士的遭遇,拨打了12358物价局举报电话,接电话的话务员告诉记者,目前潍坊市区并没有关于收取采暖配套设施损耗费的文件.虽然他们接到了不少这方面的投诉,但是根本没有办法处理。 文/图 本报记者 张少华 张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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