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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的安排和部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国资监管、工商行政管理、总工会六部门日前联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将一直持续到2012年1月11日。 这次专项检查重点针对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以及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等。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用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行为,将依法及时严厉查处。 专项检查分为宣传及自查、执法检查、分析总结三个阶段。期间市里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调研。 (记者 王慧 通讯员 张召武) 图为潍城区人社局等部门检查人员在于河街道一家面粉厂检查。 陈成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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