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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近日,网上爆出“福州实施避孕药销售实名制”。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关注,被指这一规定可能泄露公民隐私。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称,作出这一规定是为贯彻国家六个部门联合下发的《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7日,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该局办公室主任刘晓林表示不方便回答。在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一则通知称,《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是国家计生委等6部门联合下发,其提出的包括“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紧急避孕药时要检查登记购药者的身份证”在内的要求都是为了贯彻“通知”精神。 记者查询发现,在贯彻这一方案时,除福州外,福建省三明市也作出这一规定。但其他部分省市情况,并没发现有要求实名的规定。在《福建省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也未对购买紧急避孕药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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