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潍坊新闻·城事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潍坊新闻·关注
 
标题导航
省内中职院校将分三级
校园安全不达标禁参加评优树先
2012年01月0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校园安全不达标禁参加评优树先



  本报讯 1月5日上午,记者从市教育局召开的安全工作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得知,2012年我市将全面启动安全标准化学校达标活动。年底前,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校均须达到《潍坊市校园安全建设标准》。凡未达标学校、幼儿园校,市级评优树先和校长职级晋升“一票否决”。
  前不久,潍坊市政府发布并实施了潍坊首个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校等学校安全建设管理的地方标准——《潍坊市校园安全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记者留意到,该《标准》涵盖学校安全组织体系建设、安全制度建设、卫生安全建设等8个方面,共48条。如在校园安全中,要求有住校生的学校成立校园专职巡逻队,实行24小时守护;学校教学楼、校园出入口及围墙周边等关键部位,要全部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学校要按规定开齐安全教育课程,做到隔周1节或每学年不少于18节。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建设中,要求学校食堂要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大宗食品原辅料要定点采购,禁止采购“三无”食品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在学校交通安全建设方面,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等。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市政府印发《潍坊市校园安全建设标准》后,为宣传《标准》,推广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市教育局广泛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认真学习《标准》规定,积极开展达标活动,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
  为了让《标准》真正落到实处,1月5日上午,市教育局召开安全工作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由潍坊市教育局领导全体班子成员、各直属单位、学校和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上,确立了2012年全市中小学校全部达标的工作目标,并将其作为潍坊市教育局重点工作项目。市教育局将成立专门团队,拨付专项经费,全面推进达标工作。
  根据要求,年底前,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校均须达到《潍坊市校园安全建设标准》。今年年底,市教育局将组织《标准》达标验收活动,逐校、逐园组织验收。凡未达标学校、幼儿园校,市级评优树先和校长职级晋升“一票否决”。
     (记者 张蓓 通讯员 赵云福)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05024601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