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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将国有物业变为自有物业,用公共收入给员工发天价工资被曝光。近日,国家审计署披露的审计报告显示,媒体曝光的“天价工资”数额属实。 (本报今日A30版) 犹记得,这一事件被网曝之时,该中心曾回应称,那是内部讨论草案,早已被中心领导否决。要是没有审计部门的审计,这件事肯定要被斥为“造谣”,有时还会加上“别有用心”;而出自官方之口的谎言则从来不算“造谣”。 当然,比之数百上千万国有资产被轻易而又“合法”地瓜分,说谎那点事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可现在看来,这种属于私分国有资产的问题,也被忽略不计了,“天价工资”被查实之后,既未出现人事变动,相关部门对其两年滥发工资的处罚,也仅仅是把2008年改制后该中心主任仍从市财政领取的2万元薪水予以收回。就是说,有关方面对这家事业单位超发滥发工资没有办法,或者说是不想有办法。 一家事业单位将国有物业变为自有物业,本应属于国家财政收入的国有物业收入变成了单位的“自收自支”,最终被揣进职工个人腰包,尽管体制内从来不愿意承认这种行为有贪污性质,但定性为私吞私分国有资产,不论道理与制度上都不存在问题。可这种事情为何无人管也无人究呢?笔者认为只有一种解释:这又是体制内的一种潜规则,大家都在这么干,而大家都在干的事情就是合法的,因而互不监管,彼此不究。 一个并不是秘密的情况是,行政事业单位中的补贴与福利名目多不胜数,据说各种津补贴已有300多个名目。除了地方自出政策动用预算外资金,灰色部分往往是大头。2010年国家审计署审计发现,接受和使用虚假发票列支问题比较普遍,抽查56个中央部门已报销的29363张可疑发票中,有5170张为虚假发票,列支金额为1.42亿元。其中:8个部门本级和34个所属单位在无真实经济业务背景的情况下,利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9784.1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补贴等……中央部门尚且如此,地方可想而知。那么,事业单位私吞私分国有资产,既不追究,也不纠正,或许是“有道理”的,抑或可以叫“上有车下有辙”? 体制上的一些漏洞不去补上,缩小差距也好,共同富裕也罢,恐多有不易。老百姓这里收入增长与减税减负尚八字无一撇,体制内却自肥不停,如何“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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