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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力蛋”经化验指标正常
居民使用热力表,停暖退费遇纠结
2012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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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使用热力表,停暖退费遇纠结
◎热力公司称要按表计费,居民称温度从未达标按表收费不合理◎供热主管部门表示,供热温度低于14℃,应全额退还取暖费



  1月8日,本报A9版曾以《供暖俩月,家里管道一摸冰凉》为题报道过坊子新区华通·学邻雅园供暖一事。1月12日,该小区刘女士表示,自从供暖以来,家里温度从未达标,无奈,她申请停暖、退费,而热企却要按表计费,她认为其家里温度未达标,按表收费不合理。采暖期内用户室温不达标应如何退费?记者通过市燃热主管部门了解到,采暖期已实行热计量表,经测定,若室温低于16℃的,退还热费的50%;室温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

供暖后温度一直不达标
  “按照潍坊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供暖期间,室温需达到18±2℃,才算达标。而我家自供暖以来从未达标,为啥还要扣费?”华通·学邻雅园小区1号楼一单元五楼住户刘女士表示,她们家已开通集中供暖四年了,往年都是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供热,从未出现这样的低温。自从2011年11月中旬全市集中供暖以来,她家的温度从没超过10℃,到了晚上室内温度只有7-8℃。
  刘女士的父亲刘先生说,他的右腿多年前落下病根,冬天一冷,腿都不敢打弯。上幼儿园的外甥女早已放假,由于家里太冷,也只得每天交10块钱,暂时让孩子住在幼儿园。
  刘女士说,今年刚开始供暖时,家里一直不热,她一次次打电话找热力公司的维修人员要求查找原因,维修人员不是忘记带工具,就是说用户室内设施不属于热力公司的维修范围,“单元阀的问题无法维修,我早该申请停暖,至今已拖了两个月。”
停暖退费应按计量表来
  负责华通·学邻雅园小区的潍坊五岳热力公司工作人员吕女士表示,1月9日,刘女士申请停暖。按照市物价局公布的供热价格,刘女士家采暖55天,共需缴纳736.90元供暖费。
  而刘女士认为,这55天的基本热价不该缴纳,因为,热力公司的维修人员一次次来维修,家里的温度始终没有明显改观。
  热力公司负责坊子新区供热区域的于子东经理表示,他们曾多次去排查,发现小区供暖设施的管节连接未按正规要求进行施工,维修人员根本不敢乱动。排查中,热力公司的维修人员曾对刘女士所住单元楼内的过滤网一一清洗,但问题还是未得到解决,最后发现,由于1号楼后侧供暖管道的单元阀失控,致使管道内的热水循环不畅,造成居民家中不暖。根据潍坊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这部分设施产权属于小区居民,应由居民来管理、维护。小区居民可以委托热力公司为其进行维修。
  于经理说,本小区共有350多户,其中采用集中取暖的有200多户,若是更换阀门,需将整个小区的总阀门关闭,将整个循环系统内的热水全部放掉,等修复后,对整个系统进行重新注水,这样大约需要两天时间,若为了一家不暖,让小区200多户居民停暖,担心会引发矛盾。因此,热力公司同意为业主退费。
温度低于14℃全额退还
  采暖期内热用户室内温度不达标应如何退费?据了解,已实现热计量表计费的,应将阀门调至最大,经测定,确认被测房间供热温度不达标是热用户装修等原因造成的,责任由热用户承担;是供热企业原因的,供热企业应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若普通居室供热温度高于或等于14℃、低于16℃,退还热费的50%,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
            本报记者 张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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