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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太原1月13日电 记者从太原市政法委获悉,山西省政府、山西省检察院与太原铁路局12日签订太原铁路检察机关移交协议,这是全国第一个铁路检察机关正式移交地方。 “这标志着我国铁路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进入实施阶段。”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说。按照部署,这一次针对铁路检察机关重大改革的任务,是将铁路运输分院、铁路运输基层检察院与铁路企业全部分离,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一次性移交给驻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省级检察院,实行属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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