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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琦
9日,银监会对外发布《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对银行业系统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同时要求4月1日起各银行对于服务收费项目明码标价。 (本报今日A23版) 近年来,银行乱收费成为众矢之的,一些隐性收费由于银行事先并未充分告知,更是令广大公众大呼“坑爹”。开通优盾会自动开通手机银行,存款余额低于规定数额加收小额管理费,一张普通信用卡潜在收费项目多达十几项……用户的利益就这样被一个个看不见的收费黑洞吞噬。 尽管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按照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在其营业网点公告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标准”,其实际执行却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如今,银监会再次强调明码标价,能否真正实现银行收费收在明处,值得期待。 不过,消费者对银行收费的质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银行收费项目从立项到审批到执行的整个程序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充分考虑到了消费者的权益。二是银行针对自己的收费项目没有尽到足够的告知义务,造成银行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明码标价只是针对第二个问题,并未触及银行收费的合理性。更令人担心的是,一些银行可能会利用明码标价“洗白”种种不合理收费,更加理直气壮。 去年7月,银监会和银行协会首次公布银行业服务项目总量。1076项服务中,收费项目850项,占79%。虽然比此前传闻的3000项大大缩水,但依然让人对其合理性存在疑虑。与国际比较,我们大收特收的银行借记卡工本费、存款证明手续费等费用,在欧美的银行都是免费的;与自身比较,国内不同银行的收费标准差距也很大。有记者曾对14家银行网银业务进行调查,发现各家银行的网银收费大不相同,单项收费相差最大的竟高达20倍之多。 明码标价很好,但不能就此掩盖银行的乱收费行为。合理考量和全面公示银行服务成本,邀请民意参与定价博弈,这才是真正抓住了银行乱收费的“七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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