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武汉地铁2号线站内平面广告媒体代理竞标中,深圳报业集团地铁传媒有限公司报价高出竞争对手3个多亿,却在项目建议书环节被大比分反超而“出局”。 (2月15日《中国青年报》) 经营实力在全国同行中排名靠前,有丰富的地铁广告运营经验,报价高过对手3.14亿元,拥有一系列优势的深圳地铁传媒自觉在这场招标中“稳操胜券”。岂料阴沟翻船。不仅深圳地铁传媒方面提出质疑,就是在我们外行人看来也是觉得事有蹊跷。 纵观这起事件,有三个绕不开的疑点。一是有悖“利益最大化”的常理。放弃10多亿的合作方不要,而是选择了3家竞标单位中报价最低的一家,这显然不合乎情理。 二是招标文件有故意挖坑之嫌。在项目建议书环节,以“公益广告只有5%的份额,达不到武汉市政府要求的10%”为由,判深圳地铁传媒该小项零分。事实上,武汉地铁招标文件中,只是明确要求乙方需保证不低于广告媒体总面积的5%面积发布公益广告。 三是公示环节不够公开透明。招标方一方面向深圳传媒地铁表示竞标结果春节前不会出来,一方面于1月18日悄然将中标结果挂到网站。 武汉地铁广告招标中报价高者反而出局,也是一种“劣币驱逐良币”,其背后究竟藏有多少猫腻,需要通过调查给当事人和广大公众一个交代。
|
|